人事室:桃園市大坡國民小學-健康成長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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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5-31 | 人氣:853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推動方案」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本府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物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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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5-19 | 人氣:842
有關各類人員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依人事總處109年2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辦理,重點如下:
符合下列規定之家長其中1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3.前述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子女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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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凱蘭 - 人事室 | 2021-05-17 | 人氣:817
茲因「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施行迄今,各機關學校迭有建議放寬對於「意外」要件之認定、調整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及增加得投保額外保險之特殊職務範圍等。因此,為期公務人員慰問金制度能與時俱進並更臻合宜,以落實公務人員之權益照護,爰修正部分條文,共計修正七條條文;其修正要點如下:
1.參酌慰問金制度建制意旨、本法第二十一條立法意旨,以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修正並放寬本辦法對於「意外」之意涵。(修正條文第三條)
2.整併因執行職務意外致失能及死亡者之慰問金發給標準,就涉及公務密度及危險程度,區分為一般職務及危險職務兩類,並調增發給額度。另參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就橫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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