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6204號函辦理。
二、
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且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亦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爰請各校加強輔導校內餐飲業者,落實以下事項:
(一)
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
觀看完整文章